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高唐第十五加油站,成立于2006年07月31日,投资人为王全利,任命张林为本站主要负责人,孙爱平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油站经营场所位于高唐县金城路东首电业局北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仓储;成品油批发;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出版物零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药品零售;旅游业务;农药零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供电业务;住宿服务;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库(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等。 本站加油作业区面向南侧金城路共设置了自吸泵式加油机3台,包括汽/柴油双枪加油机2台,汽油双枪加油机1台;站内油罐区位于加油区东侧,共设置4台SF双层卧式地下直埋储罐,其中1台柴油罐、3台汽油罐,容积均为30m3,储罐油品总储存能力为120m³,折合总储量为105m³(柴油罐折半计算),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 条要求,本站等级划分为二级加油站。该站设置加油、卸油及冷凝+吸附式三次油气回收机组。三年内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