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高唐第十八加油站成立于2007年03月27日,经营场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青银高速公路北下路口处,法定代表人为王全利。加油站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仓储;成品油批发;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出版物零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药品零售;旅游业务;农药零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供电业务;住宿服务;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站加油作业区面向西侧105国道共设置了潜油泵式加油机4台,包括双枪柴油加油机2台,双枪95#汽油加油机1台,双枪92#汽油加油机1台;加油区2台柴油加油机之间设置了1套撬装式尿素溶液加注装置;站内油罐区位于站房北侧,共设置4台SF双层卧式地下直埋储罐,其中2台柴油罐、1台92#汽油罐、1台95#汽油罐,容积均为30m3,储罐油品总储存能力为120m³,折合总储量为90m³(柴油罐折半计算),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要求,本站等级划分为三级加油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