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凯瑞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3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整,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段明发,位于莘县化工产业园,是一家专业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燃料中间体、硅烷偶联剂的生产和销售。聊城凯瑞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年产300吨2,3-二溴丙酰氯、200吨氯甲基二甲基氯硅烷生产装置各一套,于2022年4月18日换发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338吨/年盐酸,编号(鲁)WH 安许证字(2021)150063号,有效期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19日。目前,现有生产装置运行正常。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原****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 号、应急厅函〔2022〕300号)等相关文件辨识,本项目年产300吨 2,3-二溴丙酰氯、200 吨氯甲基二甲基氯硅烷装置(含尾气处理装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原辅物料有溴素、丙烯酸、氯化亚砜、三氯化铁、氯、三甲基氯硅烷、硫酸、氢氧化钠溶液、过氧化氢溶液[含量 27.5%];中间产物氯化氢、二氧化硫,冷冻机组使用的一氯二氟甲烷,生产装置停产检修置换反应系统及包装成品置换时需使用的氮气及副产品盐酸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完整版)进行辨识,该公司涉及的丙烯酸、二氧化硫、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进行辨识,该公司年产200吨氯甲基二甲基氯硅烷装置、年产300吨2,3-二溴丙酰氯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的氯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公司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设备设施、工艺操作等的性质和特点,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高温、噪声与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 聊城凯瑞化工有限公司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聊城凯瑞化工有限公司任命张艳为总经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段天一为生产副总,主要分管生产、技术、设备等生产系统管理工作;范粉丽为安全总监,韩永胜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张艳、韩永胜、范粉丽均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段天一为2024年9月任命,出具了段天一自任命之日起6个月内取证承诺书。该公司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张艳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张艳持有应用化工技术专科毕业证书,生产副总段天一持有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毕业证书,安全总监范粉丽持有安全技术与管理专科毕业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韩永胜持有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以上人员均从事化工行业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自上次评价至今新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厂内三级安全教育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人员资质符合《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