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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莘县东方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BTT25-05XZ036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莘县东方加油站成立于2015年12月0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十八里铺镇蔬菜批发市场316省道东侧,法定代表人为田章兴。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柴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油、润滑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项目组成员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专业
项目负责人
宋庆霜
S011037000110192002073
037558
化工工艺
邓福宽
S011037000110193001663
037692
电气
云笑伟
1800000000200790
021230
自动化
李涛
S011037000110193001453
037756
化工机械
孙道志
S011041000110202001448
040045
安全
报告编辑人
报告审核人
邵彬
S011037000110192002046
037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迎春
S011037000110192001687
025931
技术负责人
郑曙光
0800000000100973
004711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 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4.11.10日
宋庆霜、李涛
初访
2024.12.20日
考察、检查
2024.12.30日
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2025.01.26日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
评 价结 论
莘县东方加油站具备经营条件,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原安监总局公告2003年第1号发布,原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修订,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公告)中汽油(序号1630号)、柴油(序号1674号)的储存和零售。
隐患整改情况复查表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复查情况
1
汽油储罐、柴油储罐与东围墙的防火间距不足。
调整平面布局。
未整改
2
柴油罐操作井油品号与实际油品
不一致。
保持一致。
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