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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宏泰气体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作者:佚名时间:2026-02-05 13:58:21浏览次数:15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鄄城县宏泰气体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BTT25-05XZ176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及医药制造

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报告


项目简介

鄄城县宏泰气体站成立于2014012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南环路北侧省道259西侧,投资人:邹祥朋。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氧(压缩的或汽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汽化的)、氩气(压缩的或汽化的)、乙炔、丙烷销售;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11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任命邹祥朋为主要负责人,杨念正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项目组成员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专业


项目负责人

郭迎春

S011037000110192001687

025931

电气


项目组成员

孙道志

S011041000110202001448

040045

安全



姚佳

S011041000110193001923

038982

自动化



李涛

S011037000110193001453

037756

化工机械



宋庆霜

S011037000110192002073

037558

化工工艺



王士祥

20201104637000004645

/

自动化


报告编辑人

王士祥

20201104637000004645

/

自动化


报告审核人

邵彬

S011037000110192002046

037684

化工工艺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云笑伟

1800000000200790

021230

自动化


技术负责人

郑曙光

0800000000100973

004711

化工工艺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5.9.1

郭迎春、王士祥

初访


2025.9.11

郭迎春、王士祥

考察、检查


2025.9.25

郭迎春、王士祥

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2026年1月4日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

评价结论

鄄城县宏泰气体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55号令、79号令修正)、《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要求。

 

整改情况复查表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复查情况

1

防止气瓶倾倒的措施未投入使用。

防止气瓶倾倒的措施应正常投入使用。

已整改

现场考察、现场检查照片